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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201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2013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凡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党建工作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
三、年检材料
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向县民政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13年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以上材料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外,其余材料均需一式三份同时上报。材料不全,或有应填写未填写项的,待补充完整后再予受理。
另外,将视情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及有关说明材料。
四、年检程序和时间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查阶段。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13年度)》。并于,将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