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龙游天气预报,本月18日我县已进入伏期时节,天气渐渐炎热起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也日益加多,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建设系统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健康安全,确保在夏季高温条件下施工和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政府有关 “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和施工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安排施工人员作业时间,采取轮换休息等措施,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施工人员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项目部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切实保障工人的休息时间。具体要求:一是日室外气温超过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二是日室外气温达到37-40°以内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三是日室外气温达到35-37°以内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各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各施工现场在高温时节,严禁安排在12:00—15:00期间进行室外作业。采取“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午休延长 ”等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作业干劲。我局将会随机抽查,违反高温禁工令的企业将会被严肃处理,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作业区和生活区环境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