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乌引[2015]7号
关于印发《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2015年度全员实事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机关干部职工:
根据《2015年度龙游县机关部门分类争先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县委[201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处实际,经处党组研究,现将《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2015年度全员实事量化考核办法》予以下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
2015年5月28日
报:市乌引工程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督考办
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2015 年度
全员实事量化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活力,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完成实事计划,根据县委[2015]43号文件,结合本处实际,经处党组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机关各科室、除主任以外的“其他县管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一)分级管理、权责相应原则;
(二)注重实绩、全面考评原则;
(三)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
(四)明确具体、简便易行原则;
(五)结果公开、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
量化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科室实事完成情况,个人岗位职责考核、作风考核、实事考核、争先考核、勤廉考核等。
(一)科室考核(见科室实事计划表)
1、凡市、县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相应职能科室落实,科室落实情况与上级考核结果按比例对应计分,凡在日常抽查或考核时发现有未达到考核表中要求的按照扣分标准扣分。
2、提供招商引资信息,被县招商局认定的每条加3分,限加10分。
3、受市、县通报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
(二)个人考核(见实事考核计划表)
1、完成实事计划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按照扣分标准扣分。
2、本职以外的重要任务每完成一项加2分。
3、提供招商引资信息,被县招商局认定的每条加3分。
4、评为市、县优秀的分别加3分、2分。
5、组织和参加市、县活动获奖市、县奖励的分别加3分、2分(同一活动按最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