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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教育局文件
龙教基〔2015〕95号
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进一步组织开展 “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基〔2014〕114号)以及《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衢市教综〔2015〕11号),现将在全县中小学进一步组织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美丽龙游”建设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重点打造学校环境文化,做足做好“环境育人”这篇“美丽文章”,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中小学“美丽校园”建设任务。其中2015年30%以上学校完成创建任务,2016年70%以上学校完成创建任务,2017年95%以上学校完成创建任务。
三、创建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发动。
各中小学要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使广大教师、学生充分认识环境文化育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创建“美丽校园”的自觉性。
2.制定计划,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