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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民政局文件
龙民〔2015〕29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30日进行2014年度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14年6月30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4年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2、按规定进行换届和备案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登记事项变动情况;
3、财务管理情况和办公场所情况及其它相关情况;
4、社会组织党建情况。未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填报党员花名册,已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应提交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三、年检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