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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单
龙教办通〔2015〕62 号
关于做好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关于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事项的通知》、《送审论文条件和相关要求》(附件1)执行。
申报高级教师对象,送审论文应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或经批准的教育系统内部刊物上发表,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以上。其中,在教育系统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最多只能送审1篇;申报高级教师(小学)的送审论文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二、送审材料
(一)送审论文
送审论文须上报原件一式1份(获奖的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发表的须送报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和编号等信息,发表论文复印件不需要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只要复印论文即可),同时要求上报送审论文Word文档电子版。电子稿内容应与原件相同,以学校为单位建立文件夹上报。
送审论文纸质版或电子版要求在所在单位公示栏或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确定无异议,由所在学校(单位)审核送审论文原件与复印件相同,然后在送审论文原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加盖公章位置的统一要求:发表论文,单位确认印章盖在原件目录的位置;获奖论文,单位确认印章盖在原件标题的右上角。
(二)送审论文《一览表》
《201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论文一览表》(附件2,另附Excel电子版)由学校(单位)汇总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