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内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游县住建系统2015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0日
抄送:市住建局、县安委会、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印发
龙游县住建系统2015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龙游县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龙安办〔201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天津“8.12”特大火灾爆炸事件的深刻教训,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六打六治”和全省“五水共治”环保执法百日大活动的工作要求及建筑施工领域目标责任和职责,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查处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由安监站负责2015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贯彻落实。
三、行动部署
本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从2015年8月23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行动中要坚持属地为主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主要分以下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3日——9月10日)。对照目标责任和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9月10日——9月21日)。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地排查安全管理体系、作业环境、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集中执法(9月22日——11月20日)。我局将会同市监、消防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行为。
四、执法重点
以建筑工地为重点,查处以下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
(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