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游县教育局文件
龙教成职〔2015〕169号
关于同意正式设立龙游县湖镇镇小星星幼儿园的批复
陈向红:
你报来关于申请正式设立龙游县湖镇镇小星星幼儿园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你的设园申请及幼儿园筹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和审核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龙游县湖镇镇小星星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园长、园址、办学许可证号等附后)。
二、幼儿园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招收3—6周岁幼儿。
三、幼儿园应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与检查监督。
四、幼儿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五、幼儿园批准设立后,举办者应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办证、收费备案等手续,每年按时接受审批与登记部门的年检。
六、幼儿园变更名称、园址、举办者、园长以及合并、设立分园或终止办学等均应报县教育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