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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6〕59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关于
龙游县2016学年中小学事业发展
计划和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教育局制订的《龙游县2016学年中小学事业发展计划和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龙游县2016学年中小学
事业发展计划和招生工作意见
(龙游县教育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体目标,巩固和提高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基础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积极发展幼儿教育,优质发展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龙游基础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事业发展计划
(一)幼儿教育:全县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6.5%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保持99%以上。
(二)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约3400名。
(三)初中:2015学年小学毕业生3752名,2016学年全县计划招生96个班。
(四)普通高中:2015学年初中毕业生3498名,根据《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物价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计〔2016〕54号)文件精神,2016学年计划招生46个班,学生数1840名﹙含面向县外招生57名﹚。
(五)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物价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计〔2016〕54号)文件精神,2016学年计划市内招生36个班,学生数1450名(不含市外招生)。
三、招生工作意见
(一)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政策,全面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幼儿园招生年龄满三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满足社会对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规划布局,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升,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实施科学保教,落实“规程”和“指南”,着力提升保教质量;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幼儿园的治理力度。
(二)坚持依法治教,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