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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教育局文件
龙教基〔2016〕135号
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希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暑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结束,学生离校,教师离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于6月底前进行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并上课,教师应提前到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幼儿园、中职学校根据实际,可参照执行。
2.普通高中学校按学段制有关规定做好放假工作。2016学年继续实施学段制,原则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第一学段:2016年8月17日至10月中旬学考选考结束,约9周;秋假:2016年10月中旬学考选考结束后一周左右,约1周。
第一学期第二学段:秋假结束至2017年1月20日,约13周。寒假:2017年1月21日至2月11日(元宵节),3周。
第二学期第一学段:2017年2月12日至4月中旬学考选考结束,约8周。春假:2017年4月中旬学考选考结束后一周左右,约1周。
第二学期第二学段:2017年春假结束至7月5日,约12周。暑假:2017年7月6日至8月16日,6周。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各中小学要安排好期末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不得以复习备考之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不得任意挤占学生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
2.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各中小学要按照新课程理念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各校要完善学生评价办法,准确、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
3.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完善学校档案工作。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有关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相关手续,提醒需转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学审批。普通高中年级学额已满的,一律不得再转入或挂靠。学籍管理员应在学期结束前做好本学期学籍信息迁移的扫尾工作,做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中成绩、评价等信息的录入及普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应用工作。
4.认真总结本学期(学年)工作,科学谋划下一学期(学年)工作。各校要按照“精准落实,再创双优”的要求和部署,对照本校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要尽早制订下学期及下一学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措施保障。
三、科学安排假期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