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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YD01—2017—0018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126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减负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减负行动计划》已经县第十三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龙游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减负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3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7〕51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中介协作的合力作用,打好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组合拳,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管理以及制度性交易等成本,全面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工作目标。全方位推进降低企业成本工作(以下简称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国内、国际竞争中的成本优势。力争2017年到2019年,全县年均降低企业成本、减轻负担6.5亿元,其中降低税费负担约4亿元、用工成本约0.4亿元、用能成本约0.5亿元、财务成本约1.2亿元以及物流、外贸、管理、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约0.4亿元。到2019年底,全县企业综合成本较2016年明显下降,其中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本优势得到重塑,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成本优势得到强化。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准入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削减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积极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在企业注册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工商营业执照与后置审批事项审批进行联办。加快推进“证照分离”试点,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目标,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改革,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积极推进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2.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对住建、人防、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施工图推行“多审合一”;推进国土、规划、房产测绘等“多测合一”;对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特定项目矿产压覆评估等实施区域性联合评价;对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安全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特定项目矿产压覆评估等前期工作支撑性报告进行整合,进行“多评合一”。开发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推广落实“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消防大队、县人防办)
3.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应用,开发数据交换平台,加快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开发并推进应用电子证照库,加快实现部门审批由传统审批向网上联合审批转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的乡镇、村延伸应用。大力推广网上办税,积极推行企业涉税事项全省通办。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整合各类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的渠道,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投诉举报事项的统一流转、统一查询、统一督办等功能。(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编办、县信访局、县国税局)
4.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部门自由裁量权,修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简化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程序,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尽量推行企业“零申报、零上门”,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进行审核,直接给予政策兑现。加快实施检验检疫全流程无纸化工作方式。(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疫龙游现场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精心组织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和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减免税政策。抓好国家、省新一轮正税清费措施在我县的实施。继续做好《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认证、评估、检测、设计等中介服务,编制并公布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经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收费,逐步实现市场调节定价。加快建立网上网下的中介服务超市,着力补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市场化中介服务跟不上的短板。(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其他相关部门)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坚持平稳适度原则,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适当放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同时,统筹考虑相关因素,合理控制调整幅度。(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2.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负担。逐步取消医疗保险“双基数”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制度,着力实现全县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社会保险减征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
3.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对到期且符合退还条件的工资保证金按时返还。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人力社保局)
4.深入推进分类分行业“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加大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机器换人”投资,每年组织实施5个“机器换人”县级重点示范项目,组织1场以上行业和区域“机器换人”推广活动,不断减少工业企业艰苦、危险岗位劳动用工。(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5.加大职业培训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以培训绩效为导向的补贴制度。加快建成覆盖全县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切实降低企业招工成本。(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鼓励金融机构让利帮扶企业。全面落实央行降息降准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规范存款及账户招投标定价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水平。各金融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其利率应执行央行的利率规定,不得随意提高。进一步推动银行减少涉企收费项目,加大对违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上争取核销资源,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做到应核尽核。(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银监办、县财政局、县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