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龙游县水利局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水建〔2017〕21号)和《转发<衢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龙安办[2017]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7年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我县水利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我县水利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检查水利在建工程、工程运行、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水文监测、河道采砂、渔业生产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隐患
排查治理隐患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从严从实,常抓不懈。生产经营单位(工程)排查隐患不认真、不全面、不彻底,仍然存在漏洞、盲区和死角。各科室要按照“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的隐患定义要求,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彻底排查隐患。
(二)切实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针对隐患特别是一般隐患整改率偏低和逾期未整改隐患情况,各科室要组织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隐患整改率。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挂牌督办。
(三)加强隐患信息管理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信息上报工作,按照信息系统规定的格式全面、准确上报隐患信息,根据整改情况上报进展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及时销号并更新信息,做到隐患与信息双重“闭环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充分领会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防范事故、保障安全的前提条件和核心环节,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切实强化专项行动的领导,科室负责人要上手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要采用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将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