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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15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人民政府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已经县政府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龙游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现编制并发布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ongy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702155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县政府深入贯彻《条例》《办法》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落实和平台载体建设,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1.注重研究部署,加强工作推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常务副县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县府办副主任具体分管日常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电子政务中心为共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为落实省、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7年10月,制订下发《龙游县“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龙游县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龙游县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决策听证制度,拓展听证领域和范围,增强听证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提高行政决策听证的公信力。
2.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发现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重点公开税费收缴、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加大干部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3.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公开落到实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指导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做好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工作。强化激励和问责,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