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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139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我县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坚持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相结合,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以舒声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叶小宏、县公安局刘哲明和县消防大队胡晓凡为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挥调度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对各乡镇(街道)、行业系统进行部署、督导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胡晓凡大队长兼任主任,主要负责提出火灾防控措施建议和收集、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1.推进居住民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要固化前期全县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成果,继续以3人以上居住民房、出租房及合用场所为重点,采取“再排查再整治”和“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掌握场所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并建立台账,固化隐患动态监管机制。要结合我县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属地管理,集中统一管理分散的出租房,强化出租前消防安全条件审查、出租中防火巡查、出租后日常抽查。
2.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村居(社区)、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电气整治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底,督促、推动场所及时整改隐患。住建、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电力、消防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冬防期间,每月联合检查、治理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及电动自行车和建设单位使用劣质电线与电器产品、设计单位不按标准设计、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职等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执法打击和警示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管控工作,并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加大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布局。
3.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纳入民生实事工程,2018年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逐幢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对消防设施专项维修资金不满足整改要求或资金难以保障的高层建筑,住建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要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强化经费保障,确保2017年12月30日前,全县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70%。对排查发现的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建筑产权单位和住建、财政、消防等部门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逐步彻底整改到位。2018年3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人一栋”原则,全面落实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职经理人和高层住宅“楼长”制度。
4.推进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要在前期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村”活动。年底前,对农村住宅建筑火灾等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再排查,重点加强对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居住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的排查工作,并对去年创建工作中已整改隐患开展“回头看”,按乡镇(街道)建立排查花名册。2018年1月30日前,结合排查和“回头看”情况,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群众性组织扎实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力争2018年全国 “两会”前取得初步成效,全县20%的村完成创建工作,农村地区火灾起数明显下降。
(二)突出抓好风险场所排查整治。
1.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紧盯公共娱乐场所、汗蒸房、商(市)场、医院、旅游景点、教堂、寺庙、民宿(农家乐)、星级宾馆、福利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施工工地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冬防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管理。2017年12月30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组织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开展集中培训,告知单位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教会单位自我管理要求和办法,并督促单位对所有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8年2月前,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抓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冬防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场所(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落实完善“一厂一策”要求。相关行业主管要部署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危害评估工作,修订县级易燃易爆事故应急处置总体预案以及安监、市场监管、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急专项预案,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勤联训,定期开展视频督导和实地拉动演练。安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整合危化品企业数据、GPS监控、安全生产信息等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可视化指挥。政府应急办要加强专家组建设,借助有关机构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协调医疗部门建立救治绿色通道。
3.抓好老旧小区和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以1998年前建成交付使用、配套设施较差的老旧小区为重点,着重排查登记消防车道、公共消防设施等内容。结合各地旧城改造、拆违整治等工作,逐个小区制定增配市政消火栓、打通消防车道、合理规划路面停车位等改造计划,纳入改造一并实施,同时结合消防安全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居民自查自改小区内部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旅游等部门要逐个区域开展民宿(农家乐)排查,2018年全国“两会”前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问题,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民宿(农家乐),督促落实整改。
(三)打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根基。
1.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十三五”消防规划年度任务,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消防队站(小型消防站)、消防装备的建设和配备;规划部门要及时修编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消防力量等纳入“多规合一”蓝图,2017年12月30日前,县城和全国重点镇完成消防规划修编。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完成市政消火栓年度建设任务,落实维护保养、排查测试,确保建有率、完好率分别不低于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