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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130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的季节。为深入推进全县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比2014年至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期,全县火灾起数下降35%,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强化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二)坚持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从严问责。各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专班,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居住出租房整治,组织开展空巢老人居住点、城中村、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小商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摸清“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安全状况,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单位、小场所和民宿(农家乐)日常消防监督抽查,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按要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龙洲街道、东华街道要加快完成全县7个老旧小区(县府小区、东苑小区、华西园小区、民苑小区、亚伦小区、绿洲小区、石塔山小区)的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按照整治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50%老旧小区的整治任务。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县教育局、卫计局、文广新局、商务和粮食局、旅委、民政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服务机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县民政局要及时督促福利院、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县商务和粮食局要加强重点时段和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期间商场超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3.深化博物馆、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县文广新局、民宗局要组织博物馆、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县文广新局、民宗局和消防大队在冬防期间,要联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抽查,指导博物馆、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等工作,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远程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4.开展危化品和燃气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县安监局要督促危化品单位落实专人监管、风险研判、预警提示、承诺公示、巡逻值守等制度,实施专家在岗指导、部门飞行检查和定期通报。县住建局要完善燃气领域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登记制、钢瓶二维码电子标签制、燃气管道阀门定期检查维保制,督促燃气企业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督促送气工人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瓶装燃气。
5.推进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督改。龙洲街道、经济开发区、湖镇镇、模环乡4个消防安全治理重点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全省重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综合治理指导标准》(浙消安委办〔2018〕45号),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方案,加快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18年底前销案。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及时协助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龙游远洋现代城小区力争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级挂牌督办惠中园小区、申城大自然小区要在2018年底前进场施工,力争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实现尽早销案摘牌。
6.深入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推广应用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龙消安委办〔2018〕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龙消安委〔2018〕10号)要求,深入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智能预警、远程监控、智慧用水等火灾技术防控手段。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安装应用远程监控系统和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县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本单位和行业系统单位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和远程监控系统应用推广工作。2018年底前,100%的火灾高危单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100%的火灾高危单位、30%的消防重点单位应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30%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装智慧用电系统,50%的“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探测报警器,35%的电动自行车建有智能充电口。2019年3月底前,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50%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装智慧用电系统,60%的“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探测报警器,40%的电动自行车建有智能充电口。
7.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1月,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2018年底前,县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2019年春节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什么火灾隐患突出就解决什么火灾隐患”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本地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不少于1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