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49号)、《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管理的通知》(浙移扶〔2018〕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补助计划予以下达(见附表)。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督落实,及时收集、审核、报送项目报账资料,按时拨付专项资金,按规定督促落实资产移交,确保项目真实性和专项资金安全性。各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加强项目全程管理监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项目质量,加快项目进度,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对所申报项目以及所提供的有关原始资料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专项资金安全性负责。根据《龙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办法>的通知》(龙移领办〔2019〕12号)精神,项目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情况纳入2020年度考核,并与下年度各乡镇(街道)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0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