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2019工作总结
2019年是“十三五”重要之年,是我市“1433”战略体系宏伟蓝图的关键之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各级精神,认真履职、依法尽责,力争在法治龙游建设中贡献出市监力量。现将全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1.行政许可:2019年度龙游县共有登记在册的各类型市场主体37715户,其中内资企业421户,私营企业6867户,外资企业64户,个体工商户295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本年度共审批新增个体工商户5513户,新增私营企业1140户,新增内资非民营企业37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1户次,出质股权数额32750.4万元,担保债权数额111346.43万元。
2.行政执法:上年度结转行政处罚案件41起,2019年度行政处罚立案287起,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共计304起(其中免于处罚案件28起),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76起(免于处罚案件未公示),累计罚没款总额为2023090元。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6起,无被判定为违法或被撤销(变更)的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二)具体举措
1.强化组织保障,提高能力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夯实“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基础,巩固“法治市监建设”成果,着力构建“法治市监建设”责任、法治要素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四项机制,推进和深化有关做法,建立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二是认真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对照省市局法治工作要求,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规划和执法普法清单,科学分解任务, 确保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一方面强化局法制员队伍建设,确保法治工作全局化工作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另一方面完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明确权利义务,加强考核。目前局外聘社会律师1名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四是继续加强执法证件管理。配合县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和执法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局155名在编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和10名新进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中持证144人,持证率92.3%。五是认真组织和参加上级组织的法治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上课,围绕行政执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行政争议高发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剖析;落实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在每月组织的领导班子学习中增设学法用法内容。认真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多种形式的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县普法办、省市市监局、省药监局组织的法律培训,完成各项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六是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收集和撰写工作动态信息,按要求报送省市局、市委法治处、县司法局、普法办等共计20余篇工作信息。
2.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制定《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为做好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明确各科室所队的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二是制定《复杂或重大案件审理规定》和《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将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了《龙游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制度,确保高质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四是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强化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视频资料的管理,着手制定出台《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视频管理办法》。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以案件评查为抓手,认真组织案件评查并积极参加市局、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选优培强办案和法制核审机构,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关于规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等文件,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确保处罚合法、合理。三是深入推广全过程执法记录。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改革为契机,设立执法办案区,努力做到执法记录零缝隙,执法事故零发生,实现执法装备、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的三大提升。四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网格化巡查,创新开展市监所“百日百案”行动,依托浙政钉实行“掌上执法”,基层市监所(分局)逐步建立全员执法队伍,以网格化检查为主要方式,先后开展保健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等多个专项整治,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2019年度,全局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304件。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局政务网和县政府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大力推动阳光政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和企业公示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公开,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制度先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纠纷争议。
一是确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理念,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和办公室主任为信访工作相应的责任办公室和责任人,具体承担和协调信访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信访事项办理,交办信访事项按期核实并反馈,处置率达到百分之百,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和集体上访事件,保障了群众合理合法的信访投诉请求。二是放心消费创建。积极构建“龙游大妈”等社会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在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引导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强化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意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照《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复议答复工作,梳理归纳上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并通报,分析行政复议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思想认识,督促提高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水平。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按照《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应对行政复议6起,被诉讼案件0起。
5.全力做好重点法治项目建设。
一是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打造专窗代办、专职咨询、专项回访等“三专”服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全程“定制”服务,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前行。截止目前,共开展电话回访9次,回访人数400余人。二是数字转型发展,打造政务高速网。县市监局以业务培训、政策推广、编制指南等方式,推进系统使用率更高,操作更简、审批更快。截止目前,我县营业执照审批实现八成“网上办”。三是“放管服”持续深化,推动审批简材料。《衢州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已正式实施,我局印发了《龙游县本级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目前我县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新版经济主体有3516家,预计减免场所使用证明8790份。同时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缩减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办理环节由8个减为4个,申请材料由22件减为6件,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减为最低0.5个工作日。四是深化“四单一网”建设。继续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全面梳理本局345项政务服务事项详细信息,不断更新和完善我局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库信息、责任清单年度工作重点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信息。
6.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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