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专业安委会,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四个一”措施。一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专题会议”,根据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要求,各拟复工企业专题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为主,通过钉钉、微信等平台召开线上会议,充分贯彻“宜散不宜聚”精神,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制定一个复工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强行开机,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严格控制开机期间现场作业人数;三是“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线上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培训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技能等知识,对新上岗、换岗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是“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开工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对所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电气设备、储存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检测,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复产复工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企业复工前“四个一”措施落实情况要在复产复工前书面报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含化工企业)、危化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同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