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海宁“12·3”事故教训。根据市水利局和县安委办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19年12月23日
抄送:衢州市水利局、龙游县安委办、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印发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水利局和县安委办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海宁“12·3”事故以及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关于嘉兴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污水罐体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浙安委[2019]2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19]7号)《衢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州水利(2019]213号)《龙游县安委办关于印发龙游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安办〔2019〕35号)等要求,坚决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扎实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