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沐尘、庙下、溪口、大街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实施单位(个人):
根据《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和龙游县林业局、龙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龙林[2018]100号)文件要求,竹林复合经营示范区建设是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的子项目之一,计划发展林下经济2000亩,建设地点在溪口镇、沐尘乡、庙下乡、大街乡等,总投资259.8万元。通过前期的项目申报、规划和实施,已完成了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委托衢州市全盛森林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面积2069亩,其中多花黄精1919亩,三叶青74亩,白芨41亩,竹筒酒35亩,涉及龙游深厚中草药专业合作社等15家实施单位(个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补助计划,现拨付《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竹林复合经营示范区建设)第一批补助资金173.84万元,发放清单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要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台帐,资金要用于林地清理、苗木款、种植工资、抚育管理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要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严禁拖欠农民工资。实施单位(个人)要加强种植后的管理,做好抚育、补植等工作,确保项目种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