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助力我县“3+3”绿色制造业体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吸引集聚一批科创孵化型制造业项目,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结合龙游实际,特联合制定以下政策。
一、扶持产业范围
扶持范围为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制造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创孵化型制造业项目。
二、扶持项目条件
扶持项目需同时满足下述3个基本条件:
(一)在龙游县新注册成立公司且主营业务为扶持产业范围的;
(二)具备下列之一项优势的:①与我县产业核心企业密切关联属产业补链强链类的;②投资方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研究院等技术研发创新中心的;③项目拥有发明专利的;④采用先进工艺设备且三年内设备实际投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三)项目通过县工业项目咨询服务并入驻在经济开发区内政府(含国资)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含转租厂房)的。
三、主要扶持政策
(一)厂房租金减免政策
基于科创孵化类项目轻资产、重研发、孵化时间长等特点,可给予36个月(含建设期)厂房租金减免政策。
项目公司入驻后首年度(以租赁协议中约定入驻时间起算的非自然年度,以下“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相同认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给予首年度租金减免;第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第二年度租金减免;第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且亩均税收达到最新省定行业产出效益标准(无修正系数折算成平方米)的,给予第三年度租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