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我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基本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存放、处理、吊唁、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项目收费。其中:普通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按最高限价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延伸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除基本服务以外的、满足其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收费。具体收费项目见附件二。
未经县民政和发改(价格)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不得收费。
二、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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