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县城投公司、县水务集团、县奔康公司等建设单位,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项目、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各方责任主体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到岗的,一律进行停工整改。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员不在场不得开工,一经发现切断施工现场施工用电(除值班、监控等必要电源外。断电期间,相关总、分配电箱均应粘贴盖有监督机构印章的封条,下同),直至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规定到位或调整到位,至安全监督机构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复工。
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持证上岗。架子工超过三人无证上架或人证不符的一律停工整改;电工交底时必须到场留验笔迹并对笔迹证书进行公示;物料提升机、人货梯及塔吊必须配备具备联网功能的智能锁连接至监督机构平台,司机必须持证至监督机构后台设置开锁;塔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信号司索工、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超过三人无证上岗、人证不符或未配备的一律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切断施工用电,甚至采取暂停混凝土供应措施。
二、强化高处作业管理。
严格对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安全网设置不到位的,高处作业三人以上保护措施不到位的,发现即强制停工整改,视整改情况确定复工时间。对施工现场有三处及以上不到位的,对施工员、安全员、安全监理员等进行岗前业务培训考核。
三、严守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