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龙游县促进龙游黄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龙政办发〔2021〕15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龙游黄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扶持扩大规模
(一)支持扩种龙游黄茶。对在适种区域内新种龙游黄茶,相对连片1亩及以上,补助苗木和培育费1200元/亩。
(二)支持鸠坑群体种茶园改种龙游黄茶。鼓励鸠坑群体种茶园改植换种龙游黄茶,换种连片5亩及以上,补助改造费用、苗木费和培育费1500元/亩。
以上(一)和(二)项扶持一次性验收和补助,即每年春秋季种植,第二年秋季验收。2023年种植顺延到2024年验收和补助,为确保和第一次政策衔接,2020年下半年种植的,顺延到2021年验收和补助。
二、扶持科技兴茶
(一)支持龙游黄茶科研攻关。扶持龙游黄茶多茶类加工、综合利用、精深加工、品种培育、品种权收购等方面科研,经申报和论证后同意立项,三年内通过科技成果验收,取得专利、标准或其他科研成果。每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二)聘请茶叶种植加工、茶叶综合利用、品牌市场营销等专家指导。由黄茶办聘请专家,费用由县财政承担,由县黄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三)鼓励参加评茶员资格培训。对当年新获得各级评茶员资格证书的个人,凭获得资格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三、扶持标准化生产
(一)扶持龙游黄茶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按标准化、生态化提升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和设备,使用有机肥替代、绿色防控、喷滴灌节水和幼龄茶园覆膜除草等技术,种植景观防风树木和观光设施等。
(二)扶持初制茶厂的厂房改造和设备更新。鼓励规模以上初制茶厂按照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SC)认证标准,提升加工场所和环境,更新加工设备等,实现清洁化加工。
在扶持标准化生产中的(一)、(二)两项政策按项目化管理,经申报、立项和验收合格后,补助不超过投资额(以项目审计为准)的50%,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扶持茶叶加工集聚点建设。以村集体为项目主体,“统一供地、统一审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好以后,以租赁的方式供给农户。由县黄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确定补助。
(四)对当年新获得省级标准化名茶厂的规模企业,凭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文件,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对当年新获得SC认证的主体,凭SC认证证书,一次性奖励5万元。此项政策与扶持初制茶厂的厂房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四、扶持品牌创建
(一)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规划、宣传(包括宣传品)、品牌申报等费用,由县财政承担,由县黄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