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指引》文件要求,为统筹推进全区山海协作乡村振兴工作,拟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一批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里总体部署和杭衢两市要求,充分发挥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作用,重点围绕村集体和群众增收、美丽乡村、技能培训、社会民生等领域实施援建。
二、实施步聚
1.项目谋划和申报
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区域实际申报1-2个援建项目,上报的援建项目需填写《柯城—余杭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申报表》,并提供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预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