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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3〕54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水管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造就一支勤政廉政的乡镇水利员队伍,确保我县农村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针对目前个别乡镇水管站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水管站党风廉政建设作如下通知:
一、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规操作。今后各乡镇水管站除“水保”两费依法征收外,其他费用一律免收。“水保”两费的收取要使用全省统一发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操作,禁止使用“白条子”,乱收费的行为发生。
二、严格公务招待,禁止“大吃大喝”。局机关干部职工到乡镇、村进行公务活动,原则上在乡镇食堂就餐,各乡镇水管站不准用公款到经营性饭店用餐;不得到县城的经营性饭店宴请局机关干部职工,更不得以联络感情、工作交流等名义互相宴请。
三、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各乡镇水利员要按照所在党委、政府制定的廉洁自律承诺的要求,严格落实,要服从管理,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工程的招投标制。各乡镇水利立项工程在当地乡镇纪委的监督下,按照“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按规范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名义向工程或项目所在单位开支任何费用。
对违反上述通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该水管站(员)的年终评比资格。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水利 党风廉政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监察局,王建国副书记、吴卫国副书记、程育全副县长、胡青延县长助理。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