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政发〔2003〕38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17省道
十八跳隧道收费站开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政办函[2003]14号《关于“四自”工程17省道开化十八跳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规定,县政府定于2003年5月28日零时起,双向收取过往17省道十八跳隧道的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费。为确保开征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按照浙政办函[2003]14号复函规定,17省道十八跳隧道收费标准为:二、三轮摩托车(含轻骑)4元/车次;20座以下(含20座)和2吨以下(含2吨)的客、货汽车及简易机动车10元/车次;50座以下(含50座)和5吨以下(含5吨)的客、货汽车20元/车次;50座以上和10吨以下(含10吨)的客、货汽车30元/车次;10吨以上的车辆(含大型平板车、特种车)按行驶证规定的载重吨位(特种车自重吨)计征。超过40吨以上的部分按50%计征4元/车次吨。
二、免缴通行费的范围
(一)国家明确规定的特种车辆。
(二)为方便隧道收费站所在地下庄村村民的生产、生活,该村拖拉机往返隧道收费站时给予免征。
三、统缴通行费的范围
下庄村范围的机动车辆均按其实际吨位实行统缴。统缴标准依照《浙江省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审核并报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批准后,由县政府公布执行。
四、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加强配合,严格执法,认真做好通行费开征工作
(一)提高认识。17省道是通往江西省的咽喉要道,是我县构筑大交通,促进大发展的重要干道。改造工程完工后,极大地促进了我县与江西的省际交流,有效地带动了沿线乡镇的产业结构调整,为边贸经济发展夯实了基础。十八跳隧道是17省道改造的一项重点工程,改造难度高、质量要求严、资金投入大,县委、县政府集中财力完成了建设。通过收取隧道车辆双向通行费,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可有效缓解改建工程资金还贷压力,达到以路养路的目的。十八跳隧道收费站的安全、有序运行,对于加强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交通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广泛宣传。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工具,及时宣传报道近年来我县交通公路建设取得的成就,为十八跳隧道开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杨林镇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主动宣传征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群众理解、关心、支持收费工作。
(三)加强配合。交通、公安、交警、杨林镇等部门单位及沿线村必须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素质,严明纪律,树立形象。杨林镇要协同有关部门努力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公安、交警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大局,支持交通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征费秩序。
(四)严格执法。对拒不缴纳通行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毁坏收费设施的责任人,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收费站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由有管理权限的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ОО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车辆通行费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