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较强的致病性和传染性。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化县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县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经研究,制定本预案。
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前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县委有关文件和“县应急预案”要求,成立“开化县环境保护局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预防控制措施。
第一,加强疫情监控。对本局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外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填写《开化县在外人员调查登记表》。对外地来我局人员特别是来自“非典”疫情地区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坚持每天填报《开化县入境人员登记表》,汇总后于第二天报县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本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县的,须经局长批准,并填写《开化县外出人员登记表》;要求到疫区办事的,须经县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才能外出;局领导确需到县外参加活动的,按规定报告;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国、出省的,事先向上级县委、县政府报告;在“非典”疫情得到彻底控制之前我局将不组织人员到外地特别是“非典”疫区参观、考察。
第三,本局车辆一律不接送外来人员;不举行人员较多的集体活动。
第四,加强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我局安排专人对本局办公楼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所有工作人员做好各自办公室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环境安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文件要求,加强环境管理,维护环境安全。
第一,加大对各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正常运转和无害化处置。特别是对“非典”专诊医院—县人民医院排放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监管,防止二次污染,切断传播途经。
第二,加大对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的监测力度,加密监测频次。严禁未经处理的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排放。
第三,建立污染报告制度,对“非典”期间出现的医疗环境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解决,并报上级环保部门。我局安排专人与县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
第四,加大对重点企业、敏感区域、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好饮用水源,防范重大污染事件。
二、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后的处理
一旦发现符合卫生部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就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与县人民医院取得联系,使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附:
开化环境保护局
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汪圣王乐
副组长:俞建芳 汪莉萍
成 员:陈宗良 陈 剑 方 力 陈新标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2003年4月25日
主题词:环保 预防控制 应急预案
抄报: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抄送: 县委办、县府办、县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办公 室,周伟斌县长助理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3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