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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4〕17号
关于开展局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局各科、站(室)、所: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水利行业密切联系群众,勤政为民,转变机关作风的具体途径,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实现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县委[2004]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争创群众满意单位”为主题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机关效能建设指导思想: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从思想教育、建章立制、严格考核等环节入手,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机关效能建设总体目标: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力求达到“三最五明显”,三最即:行政职能发挥最佳,服务态度最好,办事效率最优,五明显即: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干部素质明显增强;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水利各项事业取得明显突破。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宗旨观、价值观、发展观、法制观和诚信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增强每位干部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克服权利化的倾向,严防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确保职能到位。
(三)深化行政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和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对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收费以及执法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透明度。
(四)完善制度建设。从实际出发,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办事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末位诫勉制、绩效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五)转变机关作风。正确摆正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着力解决“事难办”问题,努力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大力宏扬求真务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之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力真正解决问题。
(六)提高队伍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竞争上岗、聘任制等方式,在机关内部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加强考核监督,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推行局机关“末位诫勉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与水利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步骤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从2月25日起至3月10日。主要工作:
1、建立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定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
2、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研究和部署局机关促进效能建设的政策措施。
3、召开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开展“发展观、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的大讨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4、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按照县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的要求 ,开展学习论坛、读书活动,深入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加强“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大力倡导“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二〉、对照检查阶段:时间从3月10日起至4月30日。主要工作:
1、在认真梳理群众“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民主测评等活动中反映出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七少七多”的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一步查找水利建设、管理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对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3、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局机关“末位诫勉制”和“责任追究制”,出台具体规定。
〈三〉、集中服务阶段:时间从5月1日起至9月30日。主要工作:
1、继续深化“创业在开化”活动,继续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
2、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建设,实行审批减项、放权、授权三管齐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3、召开河道采砂户、水电投资业主等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其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立说立行,边整边改。
〈四〉、考核考评阶段:时间从10月1日起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各站室效能建设的督查落实。
2、对全局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改进机关效能建设,使之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3、对机关各站室效能建设进行考核考评,并将考核考评情况作为各科、站(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站室负责具体实施,每位干部作为主体参与,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2、突出工作重点。选准机关效能建设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落实。针对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生态县建设目标,与“生态水利”建设、“两年”活动、学习型机关和党的建设等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全面推进。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本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整改措施等,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舆论氛围,推进全县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4、加强监督检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开展效能建设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不认真受理,敷衍了事,工作后进,失职失责,致使出现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的干部,将依照效能考核的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OO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关效能 实施 意见
抄送:县效能办、县委办,王建国副书记、胡智宏部长、
程育全副县长。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