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的通知
各有关水泥企业:
我县水泥行业的粉尘污染治理工作通过“一控双达标”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各水泥企业投入了较多资金进行治理,配备了相应的除尘设备,使粉尘排放基本达标。但是,近年来,我县水泥行业粉尘污染反弹较大,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周围群众意见较大,污染投诉日益增多。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其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的除尘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少数企业甚至擅自闲置除尘设施,造成粉尘超标排放。
根据今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全省立窑水泥粉尘治理现场会精神,现将我县开展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水泥粉尘污染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二、要切实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和粉尘污染治理工作。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要抓紧维修,无法修复的要重新配备,确保粉尘达标排放。绝不能擅自闲置除尘设施。
三、各企业要对除尘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掌握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订本企业粉尘污染治理计划,于7月底前报县环保局监督管理科。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迎接11月份省环保局的检查。(联系人:余成根,联系电话:6021093)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2004年7月22日
主题词:环保 粉尘污染 治理 通知
抄 报:市环保局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经贸局、质监局,县委书记马东泉、
县长徐鸣华、常务副县长张伟刚、副县长周伟斌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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