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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开化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04年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保护,教育为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大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公民的基本素质。环境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绿色学校是提高环境教育质量和效果的一种有效方式,其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或撑握环保知识,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绿色学校的主要标志是:学校能够为师生提供必要的环境资料,信息,教学设备和场地,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师生环境意识较高,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环境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校园环境清洁优秀。
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按照“全面开展、分类指导、循序渐进、达标验收”的原则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县的华埠中学、华埠镇初中、村头初中和桐村初中四所学校为2004年市级绿色学校创建单位,星口乡中心小学、城关镇汉庭希望小学、马金镇徐塘小学、苏庄初中、中村初中五所学校为2004年县级绿色学校创建单位。
三、各创建学校要按照《浙江省绿色学校考核标准》(附件一)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开展环境教育活动等。届时,市、县环保和教育部门将对各创建学校进行考核验收。
四、各有关学校于10月15日前将创建工作总结和“绿色学校”申报表等材料报县绿色学校创建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县环保局办公室)。
附件:1、浙江省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
2、开化县绿色学校申请表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开化县教育局
二ОО四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绿色学校 创建 通知
抄报:衢州市环保局、衢州市教育局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环保,汪权龙部长、吴小富副县长、周伟斌副县长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4年7月7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试 行)
一、创建绿色学校的管理(30分)
1、作出创建绿色学校决定,提出创建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环境教育的主管领导和小组成员职责。(5分)
2、制定创建计划具体指标和方案,环境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安排,重视校长和教师的环境教学培训。(5分)
3、经常组织创建活动,定期组织自查,不断推进创建工作(5分)
4、有环境教学设备和场地、以及一定的教育经费保障,能基本满足创建活动需要。(5分)
5、组织编写环境教学学科渗透的教案,实行资源共享;学校信息交流畅通,组织环境教案观摩、评比;重视各种培训的覆盖面及效果。(5分)
6、注重原始数据、台帐和文件材料的积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5分)
二、创建绿色学校效果(70 分)
1、加强各学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育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切实掌握各教材所规定的内容。(20分)
2、组织开展培训、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活动。(10分)
3、鼓励学生在校内成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科技活动小组,利用活动课教育时间,开展日常活动;结合学校和师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课外活动,使学生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10分)
4、师生有良好的环境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环境教育宣传活动,为环境保护做好事、做实事,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10分)
5、校园规划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节水、节电、垃圾减量、废物回收利用等完成指标情况良好。(10分)
6、学校自身产生的污染(如:生活污水、锅炉房产生的污染等)能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基础设施良好Z 校园净化、课堂整洁、厕所干净,厨房、餐厅符合卫生标准。(10分)
7、学校环境教育有特色,环境管理有创新,获市(地)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有环境教育论文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学生在地(市)级以上环境类(知识竞赛、征文、论文、绘画、摄影、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的,可获加分(值另定)。
注:评选分之和达9 0分以上者,即达“绿色学校”标准。
附件2
开化县绿色学校申请表
学校 |
| 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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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
| 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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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职务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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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绿色学校”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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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县环保局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