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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政干〔2005〕7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方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方志红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和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有水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余建华同志任县名茶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吴长贤同志任县名茶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特产(茶叶)局局长;
俞玉梅同志任县名茶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严和法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建国同志任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立衡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余柏尧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郑桂芳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
余卫东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何斌芳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俊平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姚水富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卢志奇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苏萍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项武荣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汪灶海同志任县岙滩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詹星良同志任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郑依君同志任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局长;
董国军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许柏顺同志任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张 健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
方忠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志强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国解同志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王静君同志的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叶根田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毛均衡同志的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应生水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金树平、余一钧同志的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郑开桥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张鸿斌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江景善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诸葛卫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毛怡军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胡全民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许柏顺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余卫东同志的县岙滩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斌芳同志的县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朱云儿同志的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汪仁渭同志的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汪灶海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