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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6〕18号
关于开展水电工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水电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新《水法》、《防洪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强化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电站安全度汛和安全运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于3~5月份对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1、检查方式。本次大检查采取电站自查、县级检查、市级对口检查和省级抽查等方式依次进行。
2、检查内容。(1)电站厂房、机电设备、水库大坝、引水建筑物等系统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2)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3)电站及其配套设施等安全度汛预案、水库调度控制运用计划编制与报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情况。(4)安全监察员、机电运行工持证上岗情况。(5)按照省厅印发的《水电站安全生产自查表》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6)安全生产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7)设备和设施评级情况,特别是安全操作工器具定期试验情况。
3、时间安排。电站自查应在4月5日前完成;县级检查时间为4月6日至20日,市级对口抽查和省厅组织抽查为4月21日到5月25日。
二、检查的要求
1、切实有效地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水电站安全生产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电站应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电站业主、运行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监察员要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自查工作。自查中要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反映,不得隐瞒。
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站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电站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法定代表人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电站、班组、个人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电站安全监察员应认真检查并填写《水电站安全生产自查表》,编制好本年度电站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电站内部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等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水电站务必于汛前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1)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原则和使用条件;(2)电站安全生产现状、历史事故情况和风险分析;(3)应急指挥机构、救援队伍配置、救援物资保障和信息传递保障;(4)安全监测和巡查、应急抢险措施、预警应急通讯措施、人员与财物的应急避险方案等。
4、加大整改力度。各电站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对逾期尚未整改的电站责令停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水电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衢州市水利局水利水电管理处。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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