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控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的沟通和协商,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共同建立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建立镇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和成立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一、三方协商会议成员:刘甲鸿、郑祥瑞、项玉燕、姚楚君
孙海源、李林高、胡文江
会议召集人:刘甲鸿
二、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郑祥瑞、陆世福、方青松、项玉燕 徐秀兰、赖正好、胡金根等同志组成,郑祥瑞任主任。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报:县总工会、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经济贸易局。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0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