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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政干〔2006〕5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汪升阳等同志非领导职务的通知
县政府研究决定:
汪升阳、叶永年等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姜树德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
方吉荣同志任县旅游(风景管理)局主任科员;
张日元同志任县府办副主任科员;
吴 刚同志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汪建伟、俞国军、黄 勤、方云良、徐子柏、王国行、张梅芬、唐惠贤、应发仁、姚 平、徐卫君、汪旭君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叶省发、江 红等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汪 涌、汪仁政、叶澍龙、吴三法等同志任县财政(地税)局副主任科员;
方自生、罗忠富等同志任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科员;
夏妙冰同志任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胡卫星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
叶拥军同志任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余志强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06年1月1日起。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