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林政[2006]18号
关于将乡政府住宅楼拔给乡文化站管理和使用的
通 知
乡文化站:
我乡是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达标乡,为加速乡文化事业发展,促进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尽快实施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二期工程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乡政府闲置的二层住宅楼划拔给乡文化站管理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你站做好房产及财物的登记交接和管理工作,尽快将你站人员(设施)迁住该处办公。
2、做好场地使用规划设计,量力而行地做好场地修缮工作,尽力发挥场地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规划设计方案报乡政府审批后实施。
林 山 乡 人 民 政 府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县府办、县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