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6〕80号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
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十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国庆节,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联系实际,深刻认识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努力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以确保国庆期间水利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国庆节前,各单位要对水库大坝、在建工程、发电生产、车辆船舶、水库旅游、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①各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③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器材配备;④职工和民工安全教育情况;⑤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守纪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精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要根据节日特点,加强节日期间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特别是承担节日水库旅游、运输任务的车船要重点监控,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切实加强“十一”黄金周值班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局值班电话:6190919)。对忽视安全,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单位将安全检查情况和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以书面形式于9月30日前报局企管科,并于10月8日上午前将国庆期间安全情况报局企管科,由企管科统一汇总上报县安监局及有关单位。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十一” 水利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水利局,县府办、县安监局,程育全副县长。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6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