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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文件
张政[2006]50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当前,我乡已进入森林防火期。特别是“十一”国庆节,是旅游的黄金时节,也是各风景旅游景点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同时秋收农时生产性烧荒野外用火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要求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紧迫性,切实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全面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两委其他人员全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特别要针对 “十一”黄金周等关键季节,进行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到地块,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主要林区、风景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有墓地的林地和山区。检查时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森林防火制度是否完善,有没有认真的进行落实;森林消防队员是否全天在岗在位,特别是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落实对进山人员进行认真宣传教育并切实搞好火种检查;对扑火安全工作是否做到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扑火预案是否准备充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在整改期间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巡护,严管火源。从现在开始,各村森林防火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高火险天气,严禁明火进山入林,严禁在山林墓区燃放烟花爆竹、焚纸烧钱、烧香点烛,严禁在林田交界处进行烧荒、烧灰、烧田坎等农事生产用火。村级护林员要全部上岗值勤,在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或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要收缴火种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在山下空地设立丧葬物品集中焚烧点,引导群众集中焚烧,同时要派人死看死守,确保人走火灭。对不听劝阻执意到林区及林缘地带上坟烧纸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其他生产和生活性用火,也要严格管理,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营造舆论。各村要迅速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的集中宣传。有锣鼓的村要开始敲锣鸣鼓和挂旗等警示,要采取以案说法、法规解释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同时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在进山路口向游人发放“明白纸”,通过对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人人皆知。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村要落实值班及主要领导带班制度,要指派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扑救。火情发生后,要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立即报告乡政府,并随时报告火情发展和扑救情况。
六、严阵以待,科学扑救。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充分准备,进入临战状态,以达到能快速集结、快速出动、快速投入扑火战斗的目标。在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村主要领导要赶赴火场一线,科学指挥扑火。要严禁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确保扑火安全,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要立即着手调查起火原因。对人为原因引起的,要追查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决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情蔓延和火灾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