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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6〕66号
关于同意村头镇黄土丘陵开发项目立项的
批 复
村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给予村头镇牙田村黄土丘陵开发工程立项的报告》(村政〔2006〕30号)、《关于要求给予村头镇士谷村黄土丘陵开发工程立项的报告》(村政〔2006〕31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村头镇黄土丘陵开发项目(士谷片、牙田片)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初步设计报告的有关工程布置和设计方案。开发黄土丘陵1115亩,新建山塘2座,堰坝1座,机耕路2160m,引水渠道7690m,埋设PE输水管道2470m,建管理用房170m2。
二、原则同意村头镇黄土丘陵开发项目于2006年8月动工,同年12月底竣工,总工期5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592.1783万元。
三、原则同意项目资金筹集方案,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落实好资金筹集、土地调整等前期工作。
四、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需抓紧落实施工图设计,争取工程尽早开工,尽快发挥效益。
二○○六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黄土丘陵 立项 批复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6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