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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2007〕77号
关于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镇属有关部门综治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综治委《关于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我镇建设“平安马金”构建和谐社会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镇综治中心决定于3、4月份在全镇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开化”构建和谐社会总目标,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
2、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宣传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宣传县委《关于建设“平安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宣传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综治各项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成效及先进典型。
3、宣传《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综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宣传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室,开展“综治进民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等经验做法和成效。
5、宣传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对“打黑除恶”、禁赌、禁毒、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实行专项整治,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和成效;宣传广大干部群众与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典型。
6、宣传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宣传各地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检查指导,运用宣传栏、横幅、标语、板报、挂图、宣传单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优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切实把宣传活动搞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
2、齐抓共管,形成宣传合力。各村、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利用现有宣传渠道和载体,加强综治宣传,共同把综治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发挥村、企业等综治工作室的作用,在基层广泛开展综治宣传工作。
3、创新载体,增强宣传效果。要把综治宣传教育引向农户、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不断创新综治宣传的内容、方法和载体,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染力。
4、注重实效,推动综治工作落实。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与建设“平安马金”、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各村、部门单位要将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镇综治办。
中共马金镇委员会
马金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综治 宣传 通知
抄报:县综治委 |
中共马金镇委员会 马金镇人民政府 2007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