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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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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所属各办案单位: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树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的目的

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行政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林业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我县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保护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我县林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所属各办案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办案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及所办案件的质量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执法人员是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三)案件是否依法受理;

(四)达到刑事责任追诉标准的案件是否移送公安机关;

(五)执法人员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绚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六)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七)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八)对被处罚主体和案件性质的认定是否准确;

(九)量罚是否畸轻畸重;

(十)案件办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十二)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十三)执法办案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十四)其它应当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的时间与方法

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时间安排在本季度的最后一旬(见附件一),遇有特别情况可适当延迟(临时通知)。

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由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检查方法和步骤是:先由各办案单位进行自查自评。然后由执法检查组采取听、看、查、问、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办案单位进行检查评议。具体步骤是:

1、听取办案单位的基本情况汇报(15分钟左右);

2、查看有关行政执法台帐和书面材料;

3、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4个);

4、检查组视情随机提问;

5、检查组集体评议打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郑清和任组长,徐怡亮任副组长,郑贤水、余业旺、余菊仙、张崇武为成员。执法检查组要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掌握情况,如实反映问题,并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二)做好迎检准备。各办案单位在检查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写好书面汇报材料,填好《林业行政执法检查评分表》(见附件二),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三)切实改进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的问题,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确保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实际成效。

 

附件1:林业行政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2:林业行政执法检查评分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法制  检查  通知

抄送:市林业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局森林分局,局属有关科室。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1

林 业 行 政 执 法 检 查 时 间 安 排 表

检  查  时  间

受  检  单  位

第一季度

3月27日上午

城关中队

3月27日下午

马金中队

3月28日上午

华埠中队

3月28日下午

华埠值勤室

3月29日下午

木检中队、下庄木检站

3月29日下午

巡查中队

第二季度

6月26日上午

马金中队、齐溪木检站

6月26日下午

巡查中队

6月27日上午

木检中队

6月27日下午

华埠值勤室

6月28日上午

城关中队

6月28日下午

华埠中队

第三季度

9月25日上午

木检中队、下庄木检站

9月25日下午

华埠值勤室

9月26日上午

华埠中队

9月26日下午

城关中队

9月27日上午

马金中队

9月27日下午

巡查中队

第四季度

12月25日上午

华埠中队

12月25日下午

巡查中队

12月26日上午

城关中队

12月26日下午

木检中队

12月27日上午

马金中队、齐溪木检站

12月27日下午

华埠值勤室

说明

1、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查准备;

2、检查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2

林 业 行 政 执 法 检 查 评 分 表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月   日      检查总得分: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应得分

自评得分

检查得分

扣分原因

⑴亮证执法

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

 

 

 

⑵执法回避

执法人员依法应当回避的均已回避

5

 

 

 

⑶案件受理

应当受理、立案的均已依法受理、立案

5

 

 

 

⑷案件移送

刑事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没有以罚代刑

5

 

 

 

⑸履行职权

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绚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5

 

 

 

⑹事实证据

案件事实清楚,材料真实,没有应查明而未查明的情况

10

 

 

 

案件证据确凿,符合法定形式,形成证据链条,证据间的矛盾已经排除

10

 

 

 

⑺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使用全称且具体到条、款、项、目

5

 

 

 

⑻主体认定

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没有错误或遗漏

5

 

 

 

⑼案件定性

案件性质认定准确

5

 

 

 

⑽量罚适当

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没有畸轻畸重, 没有降格处理,没有漏罚情形

5

 

 

 

⑾程序合法

立案、取证、审批、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均符合法定程序,没有颠倒遗漏

10

 

 

 

⑿执行决定

处罚决定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收取罚款和没收实物均有正规的发票

5

 

 

 

⒀文书制作

各种执法文书符合制作规范

(案卷装订整齐,符合要求)

10

 

 

 

⒁执行制度

严格执行执法办案的各项规章制度行

5

 

 

 

⒂其它事项

其它应当监督检查的事项,视情扣分

5

 

 

 

评分方法:“检查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发现一次或存在一项即扣除其全部应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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