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确保春节期间全镇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将春节期间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节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和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要组织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及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要坚决采取措施,依法整改;对“三合一”厂房及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要加强用电、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用火的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和森林火灾。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消防宣传,以增强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防止因火灾造成事故,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消防防范措施。
三、春节期间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及农用车辆参加春运。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疲劳驾车、酒后驾车,杜绝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悬挂危险标志牌和标志灯,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烟花爆竹物品混装在同一车厢内;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的城市和人流密集的高峰期,并按规定限速行驶,防止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的发生,镇农机站要加强农用车辆的管理,要加强路检路查,严禁违章载人和超载。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的安全监督管理,严禁非客车或不合格的车载客。
四、要对房屋、设备、仓库进行全面的安全、消防检查,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要加强防范措施,放假的企业要切断电源,锁好仓库,对重要的物资要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保管防止财产被窃流失。
五、节日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准备预备力量,制定有关领导和人员的值班表,明确值班电话和通讯联系方式,要定期报告节日期间的安全信息,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单位必须在2月10日前将值班人员报镇政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随时报告镇政府。
联系电话:镇政府6013869,镇安监站值班电话 6014912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春节 安全 通知
抄报:县委办、县府办、徐海廷副县长、余红敏副主任。
抄送:县安委会、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07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