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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政发〔2007〕24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
给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4月,我县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开化?钱江源生态旅游文化节活动。在文化节的筹备和举办过程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为文化节的圆满成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争先创优,再创佳绩,促进全县各项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根据《开化县行政记功嘉奖办法》(开政发〔2005〕125号)的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化龙顶茶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招商局、县广播电视总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8个单位给予嘉奖。
希望受到嘉奖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立新功,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县各乡镇、部门及个人要以嘉奖单位为榜样,团结拼搏,克难攻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干劲,加倍努力地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嘉奖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