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分中心、科室:
按照开政发[2006]25号文件及“服务经济、方便主体、塑好形象”的工作宗旨,中心研究制定了《开化县招投标中心科室设置及主要职责》,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开化县招投标中心科室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为完善中心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县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主要职能,特作如下规定。
一、开化县招投标中心的内部机构设置
按照开政发[2006]25号文《关于建立开化县招投标统一平台的通知》,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内设“一室三分中心”,即业务室、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二、各分中心及科室的主要职责
1、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交易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②负责对参与交易的业主进行登记,对承包商及中介方进行资格核验,依法进行招投标交易活动;
③负责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④收集、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为交易双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⑤协助有关部门对交易双方执行有关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⑥为进场交易的单位和人员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2、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土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交易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②受主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经营管理机构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交易工作;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活动提供配套服务;
③依法受理单位、个人转让和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业务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采矿权转让等交易的申请,并负责交易条件核验、交易鉴证、成交确认和交易代理等工作;
④负责收集、汇总和发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交易和供需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交易政策和信息的咨询服务。
3、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职责
(1)政府采购
①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交易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②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③收集、发布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④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⑤依法受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并作出答复,协调和督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⑥组织实施政府委托的其他采购项目。
(2)产权交易
①贯彻执行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交易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②依法受理国有(集体)产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国有企业“债转股”股权、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产权)及其他委托交易的的各类合法产权的集中交易业务;
③依法组织实施产权交易,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资格、交易条件以及产权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对符合交易条件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维护产权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④为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提供服务。引导和推动国有存量资产合理流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⑤收集、发布产权交易相关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中心业务室职责
业务室须承担办公业务、业务管理、业务督查和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
(1)办公业务方面职责
①承担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②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③负责资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教育、财务工资、后勤保障等工作;
⑤负责安全保卫、卫生等事务。
(2)业务管理方面职责
①负责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场地、设备和各项配套服务的管理与调配;
②负责进场交易规则的审议,参与审定各项业务管理规定,负责各类业务管理与服务规范的修订与完善工作;
③负责信息网络管理和各类信息的发布工作;
④参与各项交易专家评委库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⑤负责分中心及有关中介机构的业务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交易统计等工作。
(3)业务督查方面职责
①负责对各分中心招投标业务场内运作程序规范的监管;
②负责对各分中心各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③负责对各分中心和窗口服务工作的考核;
④协助招管办和各监管室处理对交易活动的投诉。
(4)财务管理方面职责
①负责编制单位会计凭证,审核、装订及保管各类会计凭证,登记及保管各类帐簿。
②按月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并进行分析汇总,报单位领导备案决策。
③编制资金、成本费用、管理费用预算,制定、分析进销预算,处理其他有关预算的事项。
④建立内部核算体制,协助单位领导制定内部核算办法与标准,记录内部核算资料,分析内部核算结果,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核算的事项。
⑤负责监督单位财务运作情况,及时核对现金、应收(付)款凭证、应收(付)票据,做到帐款、票据数目清楚。
⑥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一般开支项目及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章办理。
⑦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和银行对帐单,保证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存现金核对相符。
⑧负责保存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存应收(付)帐款凭证、应收(付)票据,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切实保证凭证、票据的安全和完整。
⑨及时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现金、应收(付)帐款凭证、应收(付)票据,做到帐款、票据数目清楚。
⑩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