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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工业园区林业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开化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7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法制 依法行政 工作计划 通知
抄送: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
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7日印发
开化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7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根据《开化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7年度工作计划》(开政办发〔2007〕38号)和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开林〔2006〕100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清理和规范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健全各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加强行政许可行为的检查监督。(承办单位:资源林政科、森防检疫站、种苗站、办事中心、政策法规科)
二、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促进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合理流转。在深入调研和试点基础上,制定我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交易平台,营造公平竞争的林业生产经营秩序,调动生产经营者投资开发林业的积极性。(承办单位:资源林政科、规划设计室、政策法规科)
三、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重大森林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除治等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各种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集体哄抢林木、因山林纠纷引发的械斗等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林业生产正常秩序。(承办单位:防火办、森林公安分局、森防检疫站、资源林政科、局办公室)
四、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按照《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政发〔2006〕16号)的要求,做好林业信息发布工作,推进林业政务公开,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承办单位:局办公室)
五、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本年度计划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的责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承办单位:资源林政科、绿化造林科、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
六、继续深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改善装备设施,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增加林政案件的预防、控制和打击能力。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承办单位:执法大队)
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5〕117号),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办单位: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
八、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监督办法,明确监督重点,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和案卷评查工作,自觉接受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切实掌握本系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承办单位:政策法规科、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大队)
九、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充实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承办单位:政策法规科、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大队)
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山林纠纷、林地征用、林木采伐、资源保护、绿化造林、林业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事项,切实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问题,维护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承办单位:局办公室、资源林政科、绿化造林科、执法大队)
十一、健全和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实施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林业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林业法制意识,营造林业发展的良好法制氛围,切实推进依法治林、依法兴林。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登记、考核制度,确保学习效果。(承办单位: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
十二、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增强法制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支持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必要的经费开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保证工作需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