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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2007年度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工业园区党委、纪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
《开化县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 化 县 监 察 局
2007年4月26日
主题词:效能建设 2007年 考核办法 通知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
中共开化县纪委办公室 2007年4月26日印发
开化县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实现政府提效,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特修订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由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县纪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组织领导25分;工作作风及效率30分;投诉办理20分;执行规章制度25分。
根据县委对乡镇和机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规定,乡镇机关效能建设为2分,凡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的为 2分,100分以下按2%进行计分;部门机关效能建设为5分,凡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的为 5分,100分以下按5%进行计分。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平时掌握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掌握,以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局)及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为重点内容。年终考核,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
本考核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一) | ||||||||
内容 | 分值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计 | ||
组织领导 | 25 |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落实分工,并抓好落实。 领导重视,把机关效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适时制定年度效能建设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全年党委(党组)听取汇报、分析研究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至少两次。 认真组织开展县委统一部署的“三服务”和“四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力争取得实际成效。 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效能建设文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 积极主动向县纪委(监察局)提供信息,每月上报1篇信息。 | 1、没有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效能建设工作计划(以文件为依据),并明确责任分工的,扣1分。 2、重视不够,组织实施不力,没有召开会议(以会议记录为依据)进行部署的,扣1分。 3、没有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服务”和“四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或成效不明显,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4、全年未开展职业道德、干部作风教育的,扣1分。 5、工作创新,富有特色,其做法被县推广,加4分;被市推广,加6分;被省推广,加10分。 6、上报信息任务少1篇扣0.5分,增加1篇加0.5分;其上报信息被市纪委采用,每1篇加4分,被省纪委采用,每1篇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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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二) | ||||||||
内容 | 分值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计 | ||
工作作风及效率 | 30 | 树立“以人为本,竭诚服务”、“群众满意就是机关的工作标准”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实行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内容,使用文明用语,文明办公。 增强大局意识,对上级的决定、上级交办的事项,能结合实际,雷厉风行,没有中梗阻,努力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政令不畅等问题。 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精简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 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无投诉。 业务操作规范,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亮证执法,依法行政。 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要强化事项、人员、授权“三到位”。 | 1、因服务意识差、工作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2、故意刁难群众、服务承诺不兑现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3、因办事效率低、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4、因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不公开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5、因滥用职权、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6、违规操作、未依法行政,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7、进驻部门未达到“三到位”要求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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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三) | ||||||||
内容 | 分值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计 | ||
投诉办理 | 20 | 设立受理各类群众投诉的职能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畅通投诉渠道(对外公布投诉电话等),建立各类投诉办理的台帐资料。 安排专人负责“开化县机关效能110”受理服务平台上群众对本部门的来信登记、办理、报结等工作。 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群众以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的各类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或说明。 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协助、配合投诉调查。 | 1、没有设立受理群众投诉职能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畅通投诉渠道的,台帐资料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2、对群众投诉问题,未及时受理、登记、按期限办结答复,又不说明原因或原因不成立的,每起扣1分;拒不办理的,每起扣2分。 3、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件未按期限办结,并上报书面材料,又不说明原因或原因不成立的,每起扣1分;拒不办理的,每起扣2分。 4、对“开化县机关效能110”受理服务平台上的群众来信,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的,每起扣1分;拒不办理答复的,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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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四) | ||||||||
内容 | 分值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计 | ||
执行规章制度 | 25 | 建立切实可行、比较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效能考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办事公示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代替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设立单位政务公开拦,建立工作日人员去向牌、办公示意图、办事流程图,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办事行为。 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五条禁令”规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能主动作出处理,无执纪不严现象。 严格执行有关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规定,坚决纠正公车私用不正之风。 | 1、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扣3分。 2、十项效能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执行制度不到位引起群众投诉的,每起扣2分。 3、未按照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没有设立公开栏,应公开的内容未公开的,扣2分。 4、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被县查处的,每起扣3分;被市及市以上暗访到的,每起扣6分;被市及市以上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 5、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私驾公车被查处,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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