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级山林延包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业园区林业办公室,县林场:
我县长期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暨山林延包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已于2004年全面完成山林延包工作和《林权证》的核(发)工作,并在当年底顺利通过衢州市第二轮山林承包责任制完善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根据浙山延办[2006]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县又开展了全面自查,整理完善了相关资料,现已符合验收条件。县林业局开林[2007]16号文件已向市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要求省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前来我县考核验收。根据浙山延办[2007]1号文件要求,省级检查验收工作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一般抽查4-5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5户农户。抽查重点围绕四项内容进行:林权证换(发)证率、责任山承包合同签订率、山林纠纷调处成功率和面上工作情况。林权证核(发)证率是指:以抽查的农户为样本,分别计算自留山、责任山换(发)证率;责任山承包合同签订率是指:按照被抽查的农户责任山承包合同签订的份数情况进行计算;山林所有权证核发率从被抽中的行政村进行调查计算;山林纠纷调处成功率是指根据各县“山林纠纷登记表”登记的情况,山林纠纷调处成功起数与山林纠纷登记总起数之比。
因我县山林延包工作完成已过2年多,期间乡镇区域进行了调整,村两委换届,原具体从事延包工作的人员调动或调整面较大。为切实做好这次省级验收工作(由厅长带队,最迟5月中旬),要求各乡镇立即行动起来,围绕省级验收的四项重点内容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确保权证到户、承包合同到户、山林纠纷调处3个100%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林权地籍档案的建设与管理,确保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山林延包 验收 通知
抄送: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古田山保护区管理局。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