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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2007]23号
关于印发《林山乡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的通知》(浙食药监市〔2007〕26号),现就在我乡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以下简称“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和全国药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巩固和扩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农村药品的监管机制,规范农村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和农村药品购销渠道,进一步保证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组织架构。进一步规范农村供应渠道,确保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的药品进入农村市场,满足农民的基本用药需求。
1、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网建设。以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监督网络组织为依托,将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统一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网络,在制度建设、工作考核、业务指导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资源整合效益,提高运行质量。
2、明确公共安全信息员职责。建立村级公共安全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程序和动态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其监管的积极性,建立社会监督网络。
3、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药品采购,并与药品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确保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配送率达到100%。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向乡村延伸,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便捷、价廉。
4、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做到药房、治疗和生活区分离,药品管理制度健全,储存条件合适,采购渠道合法,记录真实完整。村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部达标。
5、建立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完善相对人档案,实行监管网络化、信息化。药品零售企业(除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外)100%通过GSP认证;乡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规范药房”达100%。
6、加大对假冒、劣质药品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药监、公安、卫生、工商等监管部门实施“药品打假在农村”和“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联合整治工作,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三、实施步骤
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至2007年11月30日,具体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4月----7月上旬)
(1)成立林山乡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召开全乡干部大会,学习“两网一规范”文件精神,宣传创建工作意义。(3)组织农村公共安全信息员参加“两网一规范”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员对创建工作的重视。
(4)通过发放宣传单、倡议书、黑板报等形式,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两网一规范”的宣传活动。
2、组织实施(7月上旬---10月)
(1)发放“农村食品商店、医药网点情况调查表”,摸清全乡药品店的分布、规模等情况。
(2)对农村的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并组织力量对服务中心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
(3)配合药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药品检查,严防假药、劣质药流入农村市场。
3、总结提高(11月)
按照县药监局考核标准和职责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写出自查报告,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迎接上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完成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落实,加大对农村公共信息员的管理,认真指导信息员的业务工作。
(二)对照目标,扎实推进。各村要围绕“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目标,开展相关工作,逐步完善农村药品的监管网络,实现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采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常识、假劣药品识别等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两网一规范”的认知度。使“两网一规范”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营造广泛支持、多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药品监管 两药一规范 实施方案
抄送:开化县药监局
林山乡党政综合办 2007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