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村乡关于明确各村动物防疫所责任人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度的通知》(开政发[2007]20号)(开动防指[2007]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明确动物防疫场所责任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动物防疫场所是指饲养动物和生产、经营、使用动物及其产品的场所,主要包括动物养殖场(户)、屠宰厂(场、点)、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储存动物及其产品的冰库、生产加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如火腿加工厂、禽类卤制品加工厂等)、宾馆饭店和机关、企事业、学校食堂等。动物养殖场(户)包括动物规模养殖场(户)和农村散养户,动物规模养殖场(户)是指存栏猪50头、牛5头、羊30头、禽500羽以上的养殖场(户)。
2、动物防疫场所责任落实名单
西畈村:刘 锋 茅岗村:朱永生 金竹山村:余永泉
树范村:徐鱼水 张村村:汪宏慧 新门村:程晓龙
曹门村:徐建平 淳溪村:童晓爱 池塘底村:徐先忠
中村村:叶庆良 立新村:胡厚康 坑口村:朱卫东
严坑村:洪土生 道源村:邹奎雄
希各村委会和驻村指导员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07年8月6日
抄报:开化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