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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政[2007]50号
关于下发《何田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0号)、县开政办发[2007]138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关于“三合一”整治会议精神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开化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场所。整治的重点行业是木制品加工、制灯和小化工等行业。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0月)。乡安监站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结合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加大工作宣传,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来提高有关企业对“三合一”场所整改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在火灾隐患普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三合一”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查清本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情况,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建立台帐。对有关火灾隐患进行分析,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整改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8年1月至11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有关企业单位必须制定出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及人员要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地把这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落实到位,乡政府专门成立了以乡长吴晓明为组长,分管副乡长占志新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线、各村要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年底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促进“三合一”场所整治治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要采取措施及时将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不留死角。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整改力度。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及乡政府各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合一”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县消防中队
何田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 2007年12月12日印发